律师团队

蒋俊刚

基本信息


概要: 2018年,在代理的曲靖市麒麟区艾维克酒店有限公司因与曲靖明珠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再审取得了改判胜诉判决。

所属分类:

执业律师

关键词: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仲裁

姓名: 蒋俊刚

详细介绍


  主要工作经历及相关荣誉:

  1993年6月,成立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为律所创始合伙人,并执业至今。

  蒋俊刚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

  1.曲靖市交通局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

  3.曲靖市公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4.曲靖市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蒋俊刚办理过的重大案件项目:

  1. 2021年5月,作为团队负责人组织参与了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解散诉讼。

  2. 2018年,在代理的曲靖市麒麟区艾维克酒店有限公司因与曲靖明珠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再审,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再审取得了改判胜诉判决。

  3.2021年,在代理的中石油曲靖公司与会泽平洋运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监督阶段,均取得了较好的代理结果。

  4. 2021年,在代理的中石油曲靖公司东源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二审、再审阶段,最终取得了较好的代理结果。

  5. 2018年,在代理的中石油曲靖公司白石江加油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的一审、二审阶段,取得了较好的代理结果。

王松峰

王松峰,男,1957年10月生,1980年1月起在某县法院任审判员;1982年11月起在曲靖地区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1993年6月至今在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王鸥

本科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及擅长领域:民商法基础理论、合同、公司、保险法律理论。

王海东

2006年为日本在华独资企业完成大连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收购前法律尽职调差,为客户顺利完成收购奠定了法律基础。

孙鸿波

2022年4月,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曲靖众一化工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追偿一案,案涉标的达1.2亿元,经代理人的不懈努力,最终在债务人完全认可债权人的全部诉请的前提下,达成了诉讼和解,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债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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